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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本縣轄內新修正國道3號215K+041~278K+404範圍(雲林縣部分),應依「公路兩側公私有建築物與廣告物禁建限建辦法」相關規定辦理。

刊登日期:2014/12/25
發文日期:2014/12/25
發文字號:府建管二字第1035319513A號
主旨:公告本縣轄內新修正國道3號215K+041~278K+404範圍(雲林縣部分),應依「公路兩側公私有建築物與廣告物禁建限建辦法」相關規定辦理。
依據:依 內政部103年11月24日台內營字第1030319549號函暨行政程序法第15條第3項辦理。
公告事項公告: 依 內政部103年11月24日台內營字第1030319549號函暨行政程序法第15條第3項辦理。有關新修正國道3號215K+041~278K+404(雲林縣部分)「高速公路兩側公私有建築物禁建圖」範圍之土地,應依「公路兩側公私有建築物與廣告物禁建限建辦法」規
定辦理。
附件:
  • 高速公路兩側公私有建築物禁建圖